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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1年11月7日起,取消宗教場所及宗教集會活動須為民眾量測體溫之強制性規定。

發佈單位:民政課  點擊次數:35




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1年11月7日起移除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自該日起,不再強制要求宗教團體派員或設置器具,為進入其宗教場所、參與其宗教集會活動之民眾量測體溫。至於其餘現行防疫規範,仍繼續適用,請各宗教團體持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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