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查核業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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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公告日(111年4月30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委託誠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辦理「廢棄物清理法」第16條第1項、第18條第3項及第20條相關帳籍憑證之查核業務公告影本(如附件)
依據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8日投環局廢字第1110007165號函辦理。
依據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111年4月8日投環局廢字第1110007165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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