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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南投縣宗教團體因應新冠肺炎辦理宗教活動之防疫措施,請各宗教團體配合辦理,並請宗教團體下載使用及播放防疫宣導錄音檔

發佈單位:民政課  點擊次數:86



南投縣宗教團體因應新冠肺炎辦理宗教活動之防疫措施
壹、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COVID 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
貳、目的:縮減宮廟慶典活動規模,延後舉辦遶境法會,勸導民眾暫緩參與 大型群聚宗教活動,杜絕新型冠狀病毒 群聚感染情形發生。
參、防疫原則:如宗教活動經預判 會有大量且長時間人潮擁擠及密集接觸,則宗教團體應考量應變疫情發展狀況,調整、暫緩或取消該活動,以防範疫情傳染之可能。
肆、防疫措施:
(一)倘宮廟慶典活動仍舉行,請主辦單位加強宣導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民眾(包括表演者及活動工作人員),不得參加相關活動。
(二)準備充足防疫物資(口罩、酒精、漂白水等),遶境路線選擇較空曠處,參與活動者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
(三)不論室內或室外應落實實聯制,規劃固定入口,於入口處進行體溫量測及手部消毒,發燒者禁止進入。
(四)加強防疫衛教溝通及強化個人衛生防護,透過張貼海報、會場LED螢幕、大聲公、廣播等宣導「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全程應佩戴口罩」、「注意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與咳嗽禮節」、「應保持社交距離」及「使用後口罩需折好投擲垃圾桶內,請勿隨地丟棄」等宣導。
(五)增加環境清潔消毒頻率,以當天泡製漂白水稀釋濃度1000PPM(1公升清水+20CC市售漂白水),針對經常接觸之表面,如點香器旋鈕、水龍頭、廁所門把、馬桶蓋及沖水握把等處,增設防疫志工巡視防疫廢棄物是否丟置安全適當位置。
(六)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 1公尺之社交距離,無法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時,應於入口處進行下列措施:
1. 總量管制:較適用於廟宇等不特定信眾進入之場所,難以恆常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時,應對進入人數予以計數,過量則安排在前殿或外面廣場朝拜。
2. 分時分眾:較適用於教會禮拜等有特定信眾之場所,座位難以恆常保持適當社交距離時,則分時分眾進行禮拜。若能固定位置則更佳。
(七)「供餐不共餐」原則
1. 供膳場所烹調人員及配膳人員須配戴網帽、口罩及手套準備食材,於中央廚房製作餐點後,以一次性有蓋餐具配膳盛裝,勿於廟前廣場打菜分裝。
2. 分送人員需戴口罩、手套、及準備75%酒精隨時消毒手部,統一於廟宇廣場陰涼處分送予信眾。
3. 以大聲公循環播放/或廟方人員指引,排隊應保持社交距離,也請信眾一定要戴口罩,請信眾帶回家享用平安餐,勿在宗廟廣場或附近食用。

另提供春節期間防疫宣導國台語版錄音檔,請各宗教團體至 縣府網站-民政處-最新消息 下載使用及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