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轉知「《消防法》修正三讀通過」政策溝通電子單張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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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消防人員生命安全,政府推動消防法修正,將生命3權入法,並增列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業者違規吹哨者條款,提升消防人員的救災安全與民眾公共安全,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特製作電子單張文宣(eDM)推廣運用。
依據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8年11月22日院臺聞字第1080195641號函暨南投縣政府108年11月25日府行廣字第1080266150號函辦理。
依據行政院新聞傳播處108年11月22日院臺聞字第1080195641號函暨南投縣政府108年11月25日府行廣字第1080266150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