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為維護公共安全及落實飼主責任,請民眾攜帶犬隻外出時應妥善繫繩或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以避免犬隻遊蕩影響公共安全。
發佈單位:農經觀光課 點擊次數:6
為維護公共安全及落實飼主責任,請民眾攜帶犬隻外出時應妥善繫繩或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以避免犬隻遊蕩影響公共安全。
依據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飼主攜帶不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鏈繩或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箱籠必要時應加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者若經勸導再犯可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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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公共安全及落實飼主責任,請民眾攜帶犬隻外出時應妥善繫繩或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以避免犬隻遊蕩影響公共安全。
依據南投縣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9條第1項規定:「飼主攜帶不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鏈繩或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箱籠必要時應加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違者若經勸導再犯可處新臺幣3,000至1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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