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為避免民眾未諳政治獻金法規定觸法而受處罰,使民眾知悉政治獻金法規定,併配合打詐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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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導內容如下:
(一)個人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
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二)營利事業對同一位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
元;對不同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
獻金。
(四)捐贈政治獻金前,應先至監察院陽光法令主題網確認候
選人合法政治獻金專戶資訊,避免受騙。
二、為擴大宣導效益,本部製作之政治獻金宣導短片檔及圖
文電子檔等,已分別上傳至本部民政司網站(網址:
https://www.moi.gov.tw/cl.aspx?n=23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