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公告訊息 政令宣導
line Facebook print

政令宣導

夏天不要把「手機、行動電源」留在車內

發佈單位:政風室  點擊次數:6



今年夏天豔陽的毒辣,近日臺北動輒飆出 39 度的歷史高溫,停放在室外的愛車,在太陽光直射加溫下,車內溫度時常超過 50 度。 這時候,如果你的車內放著「這幾樣危險物品」,好不容易存到錢買的愛車,可能就會被燒成一堆廢鐵。

  1. 手機:在「超過 50 度」的高溫車內,手機外殼可能會開始變形,鋰電池內部熱反應也會不斷增加累
    積,最後爆炸燃燒。
  2.  行動電源:內建多顆「鋰電池」,同樣無法承受車內高溫,隨時會產生起火意外。
  3.  芳香劑、香水:很多人喜歡讓車內充滿香味,但其中的「酒精成分」卻總是被忽略,在高溫的狀態
    下,仍有可能造成火燒車意外。
  4.  眼鏡、寶特瓶:透過太陽穿射,在一定角度下,「聚光」會讓熱點產生高溫,導致火勢發生。
  5.  打火機:不管什麼材質,內部都一定含有「正丁烷」燃料,在高溫悶熱下,難保不會起火

下車時記得要把「手機、行動電源」一起帶走,否則很容易產生可怕的火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