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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116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人才培育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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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培力原住民族傳統建築修復、傳統造船技術(含航海知識建構及實踐)、祭儀文化及傳統工藝人才。 |
| (二) |
厚植在地文化資源,推動部落營造與文化發展。 |
| (三) |
促進部落與原住民青年連結,強化文化扎根與傳承。 |
| 二、 |
實施期程:自116年1月1日至116年11月30日止(視執行單位期程辦理)。 |
| (一) |
原住民族傳統建築建造或修復:為承襲祖先的山林智慧,以就地取材方式,建造或修復如:原住民族竹屋、木屋、石板屋…等傳統建築。 |
| (二) |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復振:為承襲祖先的海洋文化,利用傳統素材建造如:獨木舟、竹筏帆船及拼板舟等船舶,最後並經實地航行測試完成。 |
| (三) |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傳習:以傳統文化規範選任學習者,經部落巫師或祭師親自指導,實際參與並傳習如:邵族lus’an祖靈祭、賽夏族祈天祭(’Oemowaz ka kawas)及排灣族masalut / masuvaqu 小米收穫祭等傳統儀式。 |
| 1、 |
編織類:如-苧麻編織、棕櫚纖維編織、香蕉絲編織、竹籐編、竹編等。 |
| 5、 |
其他類:如-拍刺、揉皮技術等原住民族傳統工藝。 |
| (一) |
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修復:以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為補助上限。 |
| (二) |
原住民族傳統造船技術:以50萬元為補助上限。 |
| (三) |
原住民族傳統祭儀文化:以30萬元為補助上限。 |
附件
原住民族委員會116年度原住民族傳統技藝及文化文才培育補助計畫.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