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南投縣辦理巨峰葡萄115年06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發佈單位:農經觀光課 點擊次數:9
1、依據農業部115年7月1日農糧字第1151014141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辦理。
2、有關辦理現金救助說明如下:
(一)本次南投縣辦理現金救助品項:巨峰葡萄:每公頃19萬5,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有關規定並實際栽培管理,1、實際從事農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
第二項所定情事。2、申報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3、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
第五項規定辦理。
3、受理期限:自115年7月2日(星期四)至7月15日止(星期三)止10天工作天;假日期間不受理,請農友務必於上班時間內至公所辦理申請,避免逾期影響權益。
4、受理地點:埔里鎮公所農經觀光課。
5、應攜帶之證件及資料:
o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o 台中商銀存摺影本(若非,則會扣手續費)
o 最近1個月內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o 土地承租人需準備有效期限內之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
o 受災農作物照片(遠、近照各1張)
o 印章
附件
農糧字第1151014141號_1150701_115年0608豪雨農業部於7月1日公告作物項目巨峰葡萄為辦理現金救助地區.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