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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領公地提前繳清地價作業須知」,及內政部90年9月19日台(90)內中地字第9013708號令,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以台內地字第11502612484號及第11502612485號令廢止,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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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領公地提前繳清地價作業須知」,及內政部90年9月19日台(90)內中地字第9013708號令,業經該部於115年4月8日以台內地字第11502612484號及第11502612485號令廢止。
二、依據內政部115年4月8日台內地字第11502612487號函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