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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105)年9月莫蘭蒂颱風造成農業災害損失,為協助受災農地復耕,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改善農田地力,請受災農民依「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申請補助
發佈單位:農經觀光課 點擊次數:43
主旨:本(105)年9月莫蘭蒂颱風造成農業災害損失,為協助受災農地復耕,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改善農田地力,請受災農民依「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申請補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9月26日府農務字第1050198481號函辦理。
二、查「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第6點第3款規定,推廣獎勵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每一筆農地同一年度以獎勵一次為限,同一年度天然災害受損之農地不在此限。衡量受災農地復耕及改善農田地力之需求,作物不分長、短期,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每公頃最高補助6公噸,金額9,000元。
三、另查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經費為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指定用途之補助款,計畫經費不得辦理保留,計畫執行期限自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請受災農民依「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作業流程,於本(105)年10月31日前向各鄉(鎮、市)農會提出申請,並於年度結束前辦理核銷作業。
說明:
一、依據南投縣政府105年9月26日府農務字第1050198481號函辦理。
二、查「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第6點第3款規定,推廣獎勵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每一筆農地同一年度以獎勵一次為限,同一年度天然災害受損之農地不在此限。衡量受災農地復耕及改善農田地力之需求,作物不分長、短期,施用國產有機質肥料每公頃最高補助6公噸,金額9,000元。
三、另查國產有機質肥料推廣計畫經費為農業發展基金項下指定用途之補助款,計畫經費不得辦理保留,計畫執行期限自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四、請受災農民依「國產有機質肥料補助原則」作業流程,於本(105)年10月31日前向各鄉(鎮、市)農會提出申請,並於年度結束前辦理核銷作業。